业务介绍
         用户须知
 
 
           首页 / 模拟电视业务 / 用户须知
 
   一、办理报装业务: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如报装处周边无有线电视信号,不予以办理。(需设计人员认定)
   1、集体新装户,交费后30日内安装完毕。
   2、散户新装户,交费后15日内安装完毕。

   二、办理拆迁业务:请携带用户证。如拆迁处周边无有线电视信号,不予以办理。(需设计人员认定)拆迁户交费后15日内安装完毕。

   三、办理集线改造业务:请携带用户证。如该户所住楼房或居民区域尚未改造过,不予以办理。

   四、办理过户业务:请携带用户证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。如原住户有拖欠费用情况,由用户双方协商解决。且拖欠费用补齐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。

   五、办理报停、恢复业务:请携带用户证。报停期限至少三个月以上方可办理。
恢复时,从办理恢复业务后24小时内开通。

   六、办理旧证换新证业务:请携带旧用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并且同时办理有线电视相关交费业务。

   七、办理遗失补证业务: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   八、办理销户业务:请携带用户证,如有拖欠视听维护费,请补交拖欠费用后,方可办理销户。

   九、办理视听维护费续费业务:请携带用户证。
   1、集线用户视听维护费到期未及时续费,到期后自动关断信号。
   2、非集线用户,拖欠视听维护费达三个月以上终止信号服务。重新交费后,24小时内开通,同时需交3‰滞纳金。且规定视听维护费至少缴纳三个月,少于三个月不予以办理。

   十、对私拉乱接、盗窃、破坏有线电视设备、线路等,予以罚款(省政府168号令)。
   1、对单位处以500——1000元的罚款。
   2、对个人处以200——500元的罚款。

   十一、对拒不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和收视维护费的(省政府168号令)。
   1、终端用户属单位的处以500——1000元的罚款。
   2、终端用户属个人的处以200——500元的罚款。

   十二、个人用户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(广电部第11号令)。

   十三、故障恢复24小时内,重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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